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日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提出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电子烟
《管理办法》明确了这几点: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在售卖方式方面,《管理办法》要求,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本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
在运输方面,《管理办法》明确,寄递、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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